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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村房屋开展拉网式安全“体检”,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导 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我市关于开展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体部署,市级相关部门指导各区、镇、村依法依规积极有序开展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农村房屋全面开展安全“体检”,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区、镇、村三级根据排查情况建立整治台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实行整治销号管理,整治一户,销号一户。
此次整治工作,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即房子是谁的(谁使用)就应对房屋安全承担主体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承担整治责任, 属地人民政府承担管理责任,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
本次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范围分为排查和整治两部分:
1.排查范围
对全市内行政村(含乡镇政府驻地行政村和街道办事处下辖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排查。
2.整治范围
对经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进行重点整治;对经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进行全面整治。
第一阶段
2020年12月31日前
完成针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的重点排查。截止目前,根据各区上报情况,我市第一阶段排查任务已基本完成。
第二阶段
2021年6月30日前
完成针对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全面排查,同时完成针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的重点整治。
第三阶段
用3年左右的时间
完成针对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的全面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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